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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事项的通知(2019年上半年)

来源: 作者:审核人:发布时间:2019-05-13点击数:

各学院、各部门:

我校教育厅课题2019年上半年集中受理结题时间截止到20195月31,需报送《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一式2份及佐证材料1份,并在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系统中(http://www.ky.zjedu.gov.cn/index.php)填写结题管理,材料不全不予受理。请各位项目负责人务必对照《2019年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要求》,抓紧办理结题手续。结题材料由学院按要求检查汇总,并填写结题汇总表。

根据(浙教办高教〔2019〕46文件,关于开展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清理工作要求2013—2016年度公布立项的项目,必须在20205月底完成结题,未在规定时间内结题的,将对项目做统一清理


附件:
  • 2019年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要求.docx

  • 2019年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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