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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事项的通知(2021年上半年)

来源:科研处 作者:审核人:唐思思发布时间:2021-05-19点击数:

各学院、各部门:

  我校教育厅课题2021年上半年集中受理结题时间截止到2021年5月28,需报送《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一式2份及佐证材料1份,并在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系统中(http://www.ky.zjedu.gov.cn/index.php)填写结题管理。请各位项目负责人务必对照《2021年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要求》,抓紧办理结题手续。结题材料由学院按要求检查汇总,并填写结题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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