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不断加强和改进我院党建工作,总结一年来党建工作的成效与经验,根据《浙江财经大学关于加强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浙财大党〔2018〕26号)、《中共浙江财经大学委员会关于加强党建工作和推进党建创新的实施意见》(浙财大党〔2020〕116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度党支部书记党建工作述职评议。
一、述职评议对象
各党支部书记。
二、述职评议内容
重点围绕支部委员会建设、党员教育和管理、党内组织生活与监督、发挥作用和工作创新、工作机制运行、对所在党支部工作的分析与思考等方面。详细要求见《信息管理与工程学院党支部书记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浙财大信党〔2018〕17号)。
三、述职评议要求
(一)考核方式
学院成立由院领导、部门负责人、党支部书记、党代表等组成的考评小组,通过现场述职与查阅日常工作记录、档案查阅相结合的方式,党支部述职总评成绩=日常工作记录、档案查阅*40%+现场述职评议*50%+支部间互评*10%,考评结果经学院党委审核后公布。
(二)述职安排
1.12月4日前,各党支部在自查和总结的基础上,上交党支部工作记录本、党费证、党员档案材料等,由学院考评工作组对各党支部党建工作日常工作记录、档案等进行督查,确定日常工作记录、档案查阅考评分。
2.12月10日前,各党支部撰写2020年度学院党支部书记书面述职报告,述职报告要求重点突出、简明扼要,内容包括2020年度党支部工作情况,工作亮点及创新,存在的不足、困难以及2021年的工作思路(字数在2000字以内)。同时制作现场交流PPT(不超过5分钟),重点突出工作成效、创新做法,下一步工作思路。
3.12月中旬学院党委组织开展述职评议工作交流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述职结果运用
根据学校规定,评价等次为优秀的党支部方可推荐优秀基层党组织评选,学院在次年党建经费划拨时对考核结果优秀的党支部考虑加大经费支持。
(四)有关要求
请各党支部书记于12月4日前将党支部工作记录本、党费证、党员档案材料等交学院9507办公室,于12月10日前将2020年度各党支部书记述职报告及现场交流PPT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76862489@qq.com,联系人:冯李哲老师。
中共浙江财经大学信息管理与人工智能学院委员会
2020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