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创新团队建设管理办法》(浙财大〔2018〕176 号),学校将对2018年立项的教学创新团队进行考核验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团队须填写《浙江财经大学教学创新团队考核表》,考核表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组织校内外专家对各团队建设情况进行评审、打分,根据打分结果确定各团队排名及考核结果等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考核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长办公会批准。
二、考核采取定量和定性评价手段,坚持过程考核和成果考核相结合,鼓励产出标志性重大成果。
三、过程考核是指对创新团队的制度建设与日常管理进行考核,考核项目主要包括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特色凝练、重大重点课题和奖项申报组织、教学科研等学术活动的组织与参与等。
四、成果考核是指对创新团队建设期内围绕建设目标所取得的各级各类成果进行考核,纳入考核的成果分为教学科研、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等。团队成果原则上应为团队成员 2 人及以上共同取得,合作署名(申报),并体现团队特色。教学型创新团队的考核要求完成下列第 1 项、第 2、3 项中的至少 1 项和第 4、5、6 项中的至少 1 项:
1.获省级及以上教学质量工程(教改项目、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2 项。
2.获得浙江省教学成果奖 1 项。
3.团队成员在 CSSCI 及以上期刊发表高水平教育类研究论文4 篇。
4.指导青年教师参加教学比赛获得省二等奖及以上 1 项(指导关系以学校青年教师助讲培养为准)。
5.团队成员指导学生学科竞赛获国家级二等及以上奖项 4 项,或指导学生在 CSSCI 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 5 篇,或上述奖项和论 文合计 6 项(篇)以上。
6.团队成员入选省级及以上教学名师等人才工程。教学型创新团队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或立项建设国家级精品
在线开放课程,或立项建设国家级优势(特色、重点)专业可申请认定考核优秀。
五、创新团队在建设期满,未完全达到上述考核要求,但其中某项成果在规定要求的 2 倍及以上,或取得其他经学校认定的特别突出的重大成果的,可向学校提出特别申请。
六、请相关学院于5月6日前提交考评表及佐证材料一式三份,并提交电子稿。
联系人:翁舟峰,内线电话:88059
邮箱:wzhouf@zufe.edu.cn
附件:
1.浙江财经大学创新团队建设管理办法
2.浙江财经大学教学创新团队考核表
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2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