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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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的通知

来源: 作者:审核人:发布时间:2012-04-10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部)、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根据《教务处2012年度教学工作要点思路及安排》(浙财院教〔20121号 )的安排,现将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各专业的教学任务下发,请予核对并落实。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任务下达

1.本次下达的教学任务为2009级、20102011级各专业的教学任务及2009级、2010级双专业(会计学、金融学、税务)的教学任务,2011级高水平运动员教学任务(系统外单独下达)。2012级新生各专业的教学任务另行下达。

各专业下学期的教学任务详见教务管理系统,查看和下载本部门的教学任务方式:

1)教务管理系统中的教学计划管理\教学任务管理\计划任务下达\选择学年及学期。

2)双专业教学任务:辅修管理\辅修任务\第二专业任务安排。

3)公共选修课的教学任务:教务管理系统中的教学计划管理\教学任务管理\校公选课任务\选择学年及学期。

2.各年级的《形势与政策》课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教学任务核对、调整、落实、上报

1.各二级学院(部)在落实下学期的教学任务之前,请认真核对本部门的教学任务;各学院依据培养方案核对所属各专业下学期的教学任务,确保教学任务的正确无误。并填写“教学计划执行情况核对单”请于413日前交教务处。

2各二级学院(部)下学期的教学任务原则上不予调整,如果确实需要调整,请在419日之前填妥教学计划调整表,报教务处审批,逾期不得再进行调整。

3.在落实教学任务时,各教学班拟设定的最大容量必须填到“备注”栏中,各部门在安排下学期课程教学班的容量时,对于部分全校性的必修课程应考虑学生的重修情况。各教学班最大容量一般可设定为当前教学班学生总人数的1.5倍,但专业课程一般不宜超过100人,其他课程一般不超过150人。 (下学期开课后一律不得拆分教学班)

4.教学任务的落实情况于426日之前录入教务管理系统中。教务处会同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于426日开始编制下学期课表。各相关部门落实实验课程教学任务时,必须将实验课准确落实到周次,否则将影响学生选课;落实授课周次的操作请与选课中心张老师联系(电话87557055,内线88055)。

5.教学任务落实的上报方式

各部门(单位)将本部门的教学任务录入到教务管理系统中,上报教务处的教学任务落实情况,须经部门主管教学领导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并以书面形式上报教务处。

公共选修课教学任务落实情况上报教务处的书面形式,应包含课程名称、任课教师、上课班数、每班次限修人数、上课教室类型等字段。

三、切实落实“教授、副教授上讲台制度”

根据教育部提出的“教授、副教授上讲台制度”,请各二级学院(部)合理安排本部门(含双肩挑)教授和副教授在本学年中的授课,确保教授和副教授在一学年中为本科生讲授一门及以上的课程(不含讲座)。

四、其他事项

对课程开设情况或其他相关问题有疑问的,请与教务处姚老师联系,联系电话:88757067(内线88067)。

为了尽快完成下学期课表的制定,请各二级学院(部)务必按规定时间完成上述各项工作。

 

:教学计划执行情况核对单 

 

                                                         二〇一二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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