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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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新专业、校级精品课程进行校内检查验收的通知

来源: 作者:审核人:发布时间:2012-09-13点击数:

各部门、各单位:

为提高新专业办学质量和精品课程建设水平,根据相关管理办法和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学校决定对2010年度开始招生的新专业“数学与应用数学”进行校内检查,对2009年度立项的校级精品课程进行验收,对2011年度立项的校级精品课程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及要求

(一)新专业

新专业检查采取负责人汇报、校内专家组查阅自评材料、听课、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新专业负责人及所在学院需认真对待,组织相关人员按照《浙江省高等学校新专业建设基本要求》(见附件1)的评估指标体系进行自查,准备《新专业自查报告》(报告格式模板见附件2)及分项指标的支撑材料;同时,要在自查的过程中发现差距和问题,研究对策措施并进行整改。

(二)校级精品课程

为做好“十二五”期间校级精品课程转型为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的相关准备,本次校级精品课程的检查及验收重点是课程网站的建设情况。20092011年度立项的这两批课程(见附件3)均须在学校新版网络教学平台上建设好课程网站,上传包括课程介绍、教学大纲、教案或演示文稿、重点难点指导、作业、参考资料目录和课程教学录像等基本教学资源。未完成该项要求的,一律不予通过检查验收。课程所在学院需对课程网站建设情况开展自查,填写《浙江财经学院2012年精品课程网站建设情况自查表》(见附件4),学校将根据学院的自查情况组织专家组进行检查。

2009年度立项的校级精品课程验收采取校内专家组评阅自评材料、浏览课程网站、听课等方式进行。精品课程负责人及所在学院(部)需认真对待,对照《浙江财经学院精品课程评估指标》(见附件5)各指标及观测点(网站建设部分指标除外),撰写课程自查报告(报告格式模板见附件6)。

2011年度立项的校级精品课程仅检查学校新版网络教学平台上的网站建设情况,不需要其它自评材料。

所有附件材料请在教务处网站本通知网页自行下载,纸质材料不再印发。

二、材料提交要求

1.新专业所在学院应于925日前将自查报告纸质材料一式5份交至教务处教学建设办公室,同时须交电子稿,支撑材料留学院待查。

2.精品课程所在学院应于1010日前将课程的自查报告和《浙江财经学院2012年精品课程网站建设情况自查表》(均一式2份)交教务处教学建设办公室,同时提交电子稿,支撑材料留学院待查。

联系人:翁舟峰,邮箱:wzhouf@zufe.edu.cn,联系电话:87557067

 

 

附件:

1. 浙江省高等学校新专业建设基本要求

2. 新专业自查报告格式模板

3.浙江财经学院2012年精品课程检查评估名单

4.浙江财经学院2012年校级精品课程网站建设情况自查表

5.浙江财经学院精品课程评估指标

6.精品课程自查报告格式模板

  • 附件【附件.rar】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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