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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14年度省级公益性技术应用研究计划项目申报的通

来源: 作者:审核人:发布时间:2013-11-15点击数: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14年度省级公益性技术应用研究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机构:浙江省科技厅 发布时间:2013-11-11

浙科发计〔2013〕250号

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委),省级有关部门,高等学校、科研院所:

为加强社会公益领域的技术攻关和推广应用,解决影响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公共领域的技术问题,现就2014年度省级公益性技术应用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资格要求

1.省级公益性技术应用研究计划项目的申报面向在我省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和其他从事社会公益事业的机构。

2.作为项目负责人同时主持各类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不含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数一般不得超过1项,作为主要参加人员一般不得超过2项。在研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参加人员应当重点做好在研项目的实施工作,限制申报2014年度省级公益性计划项目。创新团队在研自主设计项目负责人限制申报本次公益性计划项目。

3.项目申请人在同一年度只限申报一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含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不得重复或分别申报同年度不同计划项目,一经发现,取消所有项目立项资格。

(二)时间安排

2014年度省级公益性计划项目于2013年11月10日启动申报,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25日。逾期恕不受理。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方式

省级公益性技术应用研究计划项目采取开放申报、限额推荐的方式。各市、县科技局(委)、省级各归口管理部门要根据《浙江省公益性技术应用研究计划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对申报项目的指导和管理,做好项目的组织申报和筛选、论证工作,认真审核把关,择优进行推荐。项目限额分配见附件1。

(二)网络申报

项目申报实行网络申报的方式进行,通过我厅科技计划项目“网上项目申报系统”开展申报。网上项目申报系统网址:http://xm.zjkjt.gov.cn。项目申报有关规定详见“我厅门户网站—办事大厅—网上申报”中该计划的计划定位、管理办法、通知与指南和申报说明,网络操作指南详见网上项目申报系统。项目申报后,请以实名制加入科技信箱会员,以便于日常联系和项目管理(科技信箱网址:http://www.zjkj.gov.cn。具体申请入会手续详见科技信箱“会员注册”。

(三)申报管理

各项目申报单位应统筹做好项目申报的组织工作。各单位要按限额申报数汇总组织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择优在网络申报系统中推荐。同时在项目申报截至日期前将纸质材料与项目清单统一推荐上报。

纸质申报材料包括:申请表(要求签署审核意见并盖章)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一式2份。项目汇总表内容包括序号、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及身份证号码、申报计划类别、项目总经费、申请财政经费等。

项目申报纸质材料和项目汇总表由归口管理部门统一上报省科技项目受理中心。

(四)申报要求和形式审查

各归口管理部门在推荐申报项目时,应当严格审查本归口部门科技人员申报项目的真实性。项目可行性报告应严格回避项目申请单位及项目组成人员的具体信息。

省科技项目受理中心组织对申报项目回避信息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不符合要求的,在网络上退回。项目申报单位可在申报截止日前进行修正并再次提交(含纸质材料)。逾期未提交的申报项目,作放弃申报处理。请各项目申报单位、项目申报人提交申请后关注用户端口提示信息,以便及时修正提交。

三、其他事项

(一)优先推荐

公益性技术应用研究项目应当体现技术的公益特征。各项目申报人应当根据《浙江省公益性技术应用研究计划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重点研究范围,设计申报有一定研究基础的项目。各归口管理部门、市县科技部门在项目推荐时,应认真把关,使推荐的项目符合公益性技术应用研究计划特征,优先推荐归国科技人员携成果在浙进行转化推广的公益项目; 优先推荐有较好基础的国际合作公益项目;优先推荐有较大应用前景,研发和成果转化活动预期对解决公益事业共性问题有较大影响的项目。

(二)重点项目

针对需要解决的重点公益技术问题,增设重点项目。我厅将通过主动设计、发布项目申报指南的方式组织实施。重点项目应当联合有关科研力量共同实施。需要组织实施的重点项目申报指南我厅将于11月20日前通过网络申报系统发布,具体见“我厅门户网站—办事大厅—网上申报”中该计划的“通知与指南”。

(三)其他项目

1.继续在欠发达地区试行科技兴企助农项目。项目申报仅限于泰顺、文成、开化、松阳、庆元、景宁、磐安、衢江、常山、龙泉、遂昌、云和等12个重点欠发达县(市、区),纳入公益性技术应用研究计划组织申报。申报条件是申报企业自愿反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并签订反哺方案和协议。每个县(市、区)限组织申报1项。

2.支持在建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围绕实验区建设中心任务申报公益性技术应用研究计划项目。在建的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限报2项,省可持续发展实验区限报1项,可持续发展实验区项目通过归口各设区市申报,申报时注明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名称,不纳入各设区市限额推荐数。

3.实验动物平台项目、分析测试平台项目一并纳入公益性技术应用研究计划申报,在申报时注明平台研究项目。

省级科技项目受理中心地址:杭州环城西路33号省科技大楼112房间。

联系电话:0571-85214237,0571-86512650。联系人:张慧,都康飞。项目集中受理时间为每周四下午2:00-5:30。

附件:2014年度公益计划项目限额推荐数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13年11月7日

附件:

2014年度公益计划项目限额推荐数

序号

单位名称

项目数

1

杭州市科委

72

2

温州市科技局

45

3

绍兴市科技局

45

4

金华市科技局

45

5

嘉兴市科技局

45

6

湖州市科技局

40

7

台州市科技局

40

8

丽水市科技局

40

9

衢州市科技局

40

10

舟山市科技局

40

11

浙江大学

260

12

浙江工业大学

80

13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35

14

浙江理工大学

35

15

宁波大学

35

16

浙江工商大学

30

17

中国计量学院

30

18

浙江师范大学

30

19

浙江农林大学

30

20

浙江财经学院

20

21

浙江科技学院

20

22

温州医学院

25

23

浙江中医药大学

25

24

杭州师范大学

20

25

温州大学

20

26

浙江海洋学院

25

27

浙江万里学院

20

28

浙江树人大学

18

29

嘉兴学院

18

30

绍兴文理学院

18

31

省农业科学院

65

32

省医学科学院

15

33

中国水稻研究所

20

34

中国农科院茶叶研究所

18

35

中国林科院亚林所

20

36

国家海洋局海洋二所

20

37

中科院宁波材料与工程研究所

20

38

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

18

39

省卫生厅

25

40

其他省级部门、省部属科研院所和本科高等学校

10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 2013年11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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