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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省级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金资助项目申报的通知

来源: 作者:审核人:发布时间:2014-03-24点击数:

各学院、各部门:

2014年省级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金资助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原则

浙江省社科联省级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资助出版由省内社科理论工作者和实际工作者撰写、且出版经费有困难的优秀社科学术著作。社科学术著作出版资助项目,实行自行申报、专家评审、择优资助。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及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坚持党的出版方针和学术理论研究的“两为”方向,扶植具有浙江特色的优势学科和学术领域,着力培育“当代浙江学术文库”品牌,为繁荣我省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建设文化强省服务。

三、资助范围

2014年度出版资金资助对象是:在本次申报截止时间之前尚未正式出版的社科类学术著作书稿(含系列丛书),包括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一般课题研究成果。

以下情况的著作不列入资助范围:

1、已被立项为国家社科项目、教育部社科项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国家及本省自然基金项目、浙江省科技厅、省科协项目、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点课题、“浙江文化研究工程”项目以及外省(市、自治区)社科项目等省级(或省级以上)科研项目成果的书稿。

2、社会科学译著、论文集、教科书、工具书(包括辞书)、科普通俗读物、资料汇编、外语撰写著作,以及申报者与国外人士合作的成果等。

四、资助类型

1、全额重点资助。根据著作学术水平择优选择,由省社科联统一在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列入“当代浙江学术文库”,出版后提供作者样书。

2、全额资助。由省社科联统一在浙江工商大学出版社出版,列入“当代浙江学术文库”,出版后提供作者样书。

以上全额重点资助和全额资助的单个项目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

3、部分资助。部分资助的书稿由作者自行联系出版社出版,并在立项资助后2年内正式出版。省社科联根据出版合同复印件,给予部分资助。书稿正式出版时,封面及版面格式须按省社科联统一提供的样板印制,请在扉页显著位置标注“浙江省社科联省级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金资助出版”字样,大32K纸印刷(不能统一印刷格式,必须在申报时说明)。出版后送交省社科联社团处20册样书。部分资助金额为每部书稿2万元。

五、申报条件

1、申报者必须是著作权所有者。受委托的申报者须持有著作权所有者的委托书或法律证据,著作权属多人时,由主要撰写人或主编提出申报,并须有全体人员的签名。著作权必须不存在任何争议。

2、申报者已完成全部书稿(字数不少于15万字),且尚未正式出版。

3、申报者在申报时,必须有推荐单位的推荐意见。推荐意见必须客观、公正,有具体评价。推荐单位为市、县(市、区)社科联、高校社科联、省社科联所属省级学会、民办社科研究机构,以及有关省级社会科学教学科研机构、省直有关部门等。

六、申报材料

1、申报者填写的《浙江省省级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金资助项目申报表》一式2,《著作内容提要活页》一式7,(申报表、活页均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上、下装订)以及完整的匿名纸质书稿3,包括前言、目录(至少到节)、正文、主要参考文献。(特别提示:《著作内容提要活页》和书稿中不得出现作者姓名、工作单位等有碍匿名评审的相关信息。一旦出现此类信息,则为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再参与评审。)

2、学院统一汇总的《2014年浙江省社科联出版资助申报汇总表》电子版。

3、能反映书稿水平的佐证材料一式7(包括奖励情况、鉴定证书、学术评价等)

七、注意事项

1、书稿等申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2、申报者在评审结果公布前,切勿自行出版所申报的书稿,否则将视作放弃申报。对产生不良后果的,省社科联将视情节轻重予以追究。

3申报受理时间:即日起至2014425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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