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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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考试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 作者:审核人:发布时间:2015-11-10点击数:

各部门、各单位:

《关于进一步规范考试工作的通知》已经学校讨论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关于进一步规范考试工作的通知

为促进教风、学风和考风建设,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学校将进一步规范考试的出卷、阅卷、监考等各个环节,具体方案通知如下:

一、开展教考分离工作

1.课程的确定。学院(部)根据各专业、学科的差异和课程的特点,结合本学院(部)试卷库建设的实际情况,确定实施教考分离的具体课程和实施进度,并于12月10日前将教考分离实施计划表送交教务处。

2.试卷库的建设。建设或购买试卷库的课程、公共基础课程及其他适合课程可实施教考分离,学院在自查使用情况的基础上,结合实施过程和教学内容的改革对试卷库进行补充、调整和完善。试卷库一般应包含10套及以上试卷,并邀请校内外专家出题。请于12月10日前将试卷(题)库建设情况汇总表送交教务处。

3.试卷库的评审。试卷库完成出题工作后,应组织校内外专家学者进行评估、审核,并根据评审意见进行适度修正,最终完成试卷库建设工作。完成试卷库建设并采用试卷库考试的课程,开课学院还应做好试卷库的保管和抽卷工作。

4.阅卷。教考分离试卷实行流水作业集体评卷。考试结束后学院按要求将参加教考分离的课程及阅卷教师名单及时报教务处备案,并组织好教考分离的集体阅卷工作。

5.考试时间的安排。教考分离的课程考试时间必须统一安排,公共课由教务处确定,专业课由学院确定并报教务处备案。

6.试题库的建设。鼓励各学院(部)建设试题库,也可通过采购等途径完善试题库建设。

二、考核形式多样化

学校鼓励学院(部)积极进行考试方式多样化的改革与实践,除常规方式外,鼓励采用以下几种考试形式:

1.开卷考试。开卷考试允许携带参考资料,但不允许携带手机等电子设备。

2.半开卷考试。仅允许学生携带半开卷考试专用抄写纸一张,可正反面抄写资料,不允许打印、复印。

3.论文。部分课程可采用论文方式进行考核,学院应规范论文格式,成绩评定时注意辨识论文抄袭现象,一经查实应以作弊论处。

4.口试。部分课程可采取口试方式进行考核,考核中应注意监考、成绩评定等环节的规范性、严肃性。

三、其他事项

凡参与考试工作的教师和有关工作人员,必须严守考试纪律,严防试题泄密,保证考试的严肃性、客观性和公正性。

联系人:章洪敏(行政楼112西),电话:87557061。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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