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加强课程教学范式改革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建设水平,根据《浙江财经学院课程教学范式改革项目管理办法》(浙财院〔2012〕87号)及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决定对2012年度立项的课程教学范式改革项目进行结项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验收对象
本次评估验收对象为2012年度立项的课程教学范式改革项目(见附件1),项目负责人应至少2学期完整讲授该门课程,不符合验收条件的项目可申请延期验收。
二、验收方式
采用项目组自评与学校组织专家组对课程进行评审的方式进行。
1.项目组对照申报书,认真总结项目立项建设以来的建设成效,在自查基础上,完成《浙江财经大学课程教学范式改革项目结项报告书》(见附件2)。
2.项目组提供能说明本课程学生学习效果的相关支撑材料,如学生评价、调查问卷、访谈记录、改革班与普通班的成绩对比分析等。
3.学校聘请专家组对项目进行评估,根据评估情况确定验收等级。
三、材料要求
各学院(部)应于2016年1月6日前将结项报告书及相关支撑材料一式5份统一提交教务处教学建设办公室,同时提交电子文档,支撑材料留学院待查。附件纸质材料不再印发,请在教务处网站自行下载。
联系人:张老师,邮箱:zsh@zufe.edu.cn,联系电话:87557067。
附件:1.浙江财经大学2012年度立项课程教学范式改革项目名单
2.浙江财经大学课程教学范式改革项目结项报告书
浙江财经大学教务处
201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