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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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交实习周记、实习报告的通知

来源: 作者:审核人:发布时间:2016-02-29点击数:

各位导师,2016届毕业生:

请于2016年3月25日前(25日后系统将关闭),在系统内上传实习周记和实习报告。(请学生一定上传老师指导过,已经经过老师同意可以上传的终稿)老师在3月31日前在系统内评阅学生上传的实习材料,给出建议的实习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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