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文件要求及学校《关于开展2016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考核推荐工作的通知》,学院决定开展我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考核推荐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推荐组和监督组构成
考核推荐组
组长:张文宇
成员:冯 睿 王 衍 姚建荣 秦荪涛 王继林 王周敬 张 帅 邓胜春
监督组
组长:陆颋浩 成员: 傅卫卫
二、考核推荐对象
(一)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刘凤琴
(二)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按姓氏拼音)
张 洁 林 剑 黄朝耿
三、会议程序
1.组长宣读《浙江财经大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纪律守则》;
2.对本组申报人员及其申报成果进行审议;
3.对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组织答辩:
(1)个人陈述。主要内容包括自我介绍、任现职以来的主要工作成绩、今后工作设想等。申报人员个人陈述时间为6分钟,顺序由抽签决定。
(2)答辩。考核推荐组就申报人员陈述内容进行提问。
4.对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进行评议并表决;
5.宣布表决结果及排序情况,形成考核推荐组评议意见;
6.重申会议保密制度,评审结果及材料交人事处。
四、考核推荐组表决规则
1.参加会议评委数须达到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含)以上才为有效,推荐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并结合量化打分。未出席会议的人员不得补投票或委托投票。
2.选票设“同意”、“不同意”和“弃权”三个选项。凡选“同意”或“不同意”推荐的需同时进行量化打分。分值满分100分,“同意”推荐的要求打分在60分(含)以上,“不同意”推荐要求打分60分以下,投“弃权”票的不进行量化打分。
3.申报人员获得“同意”票数超过实到评委数三分之二(含)以上,即获得推荐资格。考核推荐组对获得推荐资格人员根据申报职务等级按“同意”票得票数进行排序。
4.如获得推荐资格人员“同意”票数相同时,则按参评人员的量化评分结果来确定推荐先后顺序。参评人员的量化评分为有效计分票(即不含弃权票)的简单算术平均值。
五、会议时间和地点
时间:11月25日下午1:30-3:30
地点:学院楼404会议室
信工学院
2016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