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信工学院2015-2016年度“事业家庭兼顾型”
先进个人的通知
学院各系(部)、办公室:
根据学校工会相关通知,决定开展信工学院2015-2016年度“事业家庭兼顾型”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院在职教职工。
二、评选条件
1.爱国守法。认真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宪法与《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识风范上,以身作则,为人师表,率先垂范。
2.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依法执教、无私奉献,锐意进取、开拓创新,立德树人、关爱学生,在教学、科研或管理等方面工作业绩突出、成绩显著,具有示范带动作用,在教职工中公认度高。
3.家庭和谐。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坚持发扬光大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在构建和谐社会中起表率作用。
三、评选要求
1.评选活动以各系(部)、办公室为单位进行,每个系(部)办公室推荐1名候选人。要求在广泛征集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民主推荐,报学院工会同意后,报学院党委审定。
2.严格掌握评选条件,坚持以事迹为依据,群众公认,保证被推荐的教职工既有先进性又有群众基础,充分体现先进性、时代性和代表性。
3.“事业家庭兼顾型”先进个人全院共评选3名。择优推荐参加学校“事业家庭兼顾型”先进个人评选。
4.以各系(部)、办公室为单位推荐报送先进个人请填写好推荐表,于2016年12月30日前报学院办公室。
四、报送材料
主要事迹材料要翔实、有典型事例,不少于1500字,打印在表格内。另附简要介绍300字,数码生活照一张。将纸质的登记表交到学院办公室。
附件:信工学院2015-2016年度“事业家庭兼顾型”先进个人推荐表
信工学院分工会
2016年12月26日
信工学院2015-2016年度“事业家庭兼顾型”先进个人推荐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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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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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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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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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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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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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部门及职称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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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事迹 |
所在系(部)、办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所在分工会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意 见 学院党委 |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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