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弘扬中华文化、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战略任务,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水平,营造良好的社会语言环境,省委宣传部、省语委、省教育厅、省广电集团、浙报集团、团省委等六部门决定在第15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期间,开展浙江省中华诵·经典诵读大赛暨2012年浙江省推广普通话形象大使选拔大赛,现将我校有关报名参赛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及留学生
二、比赛内容
比赛由中华经典诗文诵读大赛和推广普通话形象大使选拔大赛两部分组成。比赛包括经典诗文诵读,才艺表演,语言文字基础知识和法规知识(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问答等。
三、参赛组织及报名
(一)报名
学生应在3月30日前到各二级学院教学秘书处报名,各二级学院教学秘书3月31日前将报名表统一交到人文学院办公室(7号楼415办公室)。
(二)选拔
4月17日下午举行初赛,根据初赛结果确定集中培训的学生, 6月5日前,将参赛节目报名表、参赛视频、参赛选手个人形象照(视频和照片刻制成数据光盘)寄至大赛组委会。
附件:关于开展浙江省中华诵•经典诵读大赛 暨2012年浙江省推广普通话形象大使选拔大赛的通知(内含报名表)
浙江财经学院大学生竞赛委员会
人文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