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级本科生各班: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确认2025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浙教办函〔2024〕231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信智学院本科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审实施细则》以及《信智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25届省级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二)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学习勤奋、成绩优异,积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社团活动、公益活动和创新创业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师生反映良好。
(三)大学期间获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和校一、二等奖学金或其他相当奖项2次(项)以上;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四)符合校级优秀毕业生的各项标准,经评选为2025届校级优秀毕业生。
二、评选比例及名额
省级优秀毕业生人数根据上级文件确定,分配我院2025届省级优秀本科毕业生名额为9名。
根据《信智学院本科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审实施细则》第二章第八条规定:省级优秀毕业生、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在参照《浙江财经大学本科学生荣誉称号评定办法》,结合学院实际进行量化评审,按照在校期间综合测评总平均成绩,附加分和评审领导小组打分组成,权重分别为60%、30%、10%。其中,附加分指2024年9月1日(含)之后取得的未计入综测成绩的以下成果:
1、学科竞赛、学术论文、课题等各类科研成果加分参照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规定核算。
2、获得国外高校入学offer的申请学生可参照学院综合测评实施细则的智育分(录取通知书加分)部分的有关规定增加相应分值。
以上附加分最高100分封顶,并按照30%比例计入总成绩。
三、组织实施
学院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认真做好评选工作。以此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立德树人,切实加强毕业生思想政治教育,对毕业生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公民道德教育、基本素质教育和毕业就业创业教育;切实保证评选过程中条件标准公开、程序办法公开、评选结果公开;要严格掌握标准,广泛听取教师、学生的意见,确保评选工作顺利完成。
(一)学生申请
学生根据评选条件提出申请,按要求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二)学院评审
各学院成立评审领导小组,确定评审领导小组负责人;小组成员不少于7人。评审小组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开展各层面的民主评议,了解真实情况,合理评判广大师生对申请学生的评价,组织评审讨论后提出初评名单。
初评名单需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并公示。学院初评结果须经两级公示,并及时听取学生意见,如学生对本人或他人的初评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所在学院评审组提出,学院评审组应及时复核并在收到书面意见后答复学生;
同一学院在省级优秀毕业生评审时,不同班级须采用统一的评审方式。
(三)学校上报
学生处对各学院上报的省级优秀毕业生名单进行公示和备案,报省教育厅审批确认。
上级审批公示后,《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空白登记表由省教育厅统一印制后寄给学校,由学生本人手工填写;证书必须在学生完成学业、符合省级优秀毕业生条件的基础上方可发放。
四、材料报送
(一)报送材料
1.《2025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本科毕业生评审表》及大四学年附加分证明材料(校优申请已提交内容一致评审表,不必再次提交,如确有更新参考校优评审表与附件要求重新提交)
2.学生事迹材料
以第三人称方式撰写事迹材料,不超过2000字。主标题要凝练推荐人的事迹,副标题为“信息技术与人工智能学院**事迹材料”,要求突出该生的典型事迹和表现。标题设置为华文中宋加粗二号字,正文为仿宋三号字,行间距为28磅。
3.学生照片
(1)1张半身正式形象照(竖版)+2张个人生活照+2张参加活动集体照(合照),照片放入同一文件夹,文件夹以“信息技术与人工智能学院+姓名+照片”格式命名;
(2)半身正式形象照要求:竖版,正面或侧45°以内半身形象照,清晰、无遮挡;JPG格式;大小2MB以上不超过20MB;
(3)个人生活照和集体照的照片要求:横版,清晰、无遮挡;JPG格式;大小2MB以上;能够反映学生先进事迹和精神风貌。
(4)照片仅可做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做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等处理。
以上材料务必如实填写,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邮箱xzxb508519@163.com,压缩包和邮件以“班级+姓名”命名,截止时间为2月14日(周五)中午12:00。
信息技术与人工智能学院
2025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