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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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智学院关于评选2026届校级优秀本科毕业生的通知

来源: 作者:审核人:发布时间:2026-01-06点击数:

2026届各班: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本科学生荣誉称号评审办法》(浙财大〔2025〕301号)文件要求,现就评选2026届校级优秀本科毕业生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纪守法,积极上进,无任何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3.学习勤奋,成绩良好,无不及格课程;

4.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诚实守信;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

6.有良好的的卫生习惯。

)校级优秀毕业生申请学生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以下具体条件:

1.学习勤奋,成绩优良,曾获校优秀学生三等(含)以上奖学金;

2.各方面表现突出,曾获十佳大学生、十佳青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最美寝室长、文明寝室长、文明好室友、优秀青年志愿者、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之一;

3.在校期间所学课程无不及格;

4.在校期间综合测评总平均成绩列班级(或同专业年级)前30%;

5.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在校期间每学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60分及以上;

6.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在校期间所在寝室为B级及以上寝室。

(三)如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取消优秀毕业生资格:

1.毕业设计、毕业论文未通过;

2.毕业离校前不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校纪校规。

、评选流程

根据评选工作要求,各学院做好宣传动员和组织评选工作,保证申请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完整性,按照规定时间上报。

(一)学生申请

学生本人根据评选条件提出申请,按要求填写申请材料。

学院评审

学院奖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开展评选工作。

荣誉称号在学生个人申请的基础上,经学院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初评、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报学生处审核。学院将严格按照评选标准评定,坚持宁缺毋滥原则,上报名单中如有发现不符合条件者,将取消该名额并不得替补。

学院初评结果将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如学生对学院初评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所在学院评审小组提出,学院评审小组应及时复核并在收到书面意见起3个工作日内答复学生。

学校审核

学生处对各学院上报名单进行审核并公示,确定最终名单。

表彰

学校发文表彰,颁发校级优秀本科毕业生荣誉证书。

三、评选比例名额

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比例为当届毕业生总数的10%,具体名额分配详见下表:

根据《信智学院本科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审实施细则》第二章第八条规定:省级优秀毕业生、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在参照《浙江财经大学本科学生荣誉称号评审办法》,结合学院实际进行量化评审,按照在校期间综合测评总平均成绩,附加分和评审领导小组打分组成,权重分别为60%、30%、10%。其中,附加分指2025年9月1日(含)之后取得的未计入综测成绩的以下成果:

1、学科竞赛、学术论文、课题等各类科研成果加分参照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规定核算。

2、获得国外高校入学offer的申请学生可参照学院综合测评实施细则的智育分(录取通知书加分)部分的有关规定增加相应分值。

以上附加分最高100分封顶,并按照30%比例计入总成绩。

四、材料报送

(一)报送材料

1、《浙江财经大学校级优秀本科毕业生登记表》(附件1),以“学号+姓名”命名,严格按照模板要求填写;

2、《浙江财经大学校级优秀本科毕业生评审表》(附件2),以“学号+姓名”命名,务必如实填写;

3、大四学年附加分证明材料,各项材料以“获奖时间+奖项名称”命名。

(二)报送时间

请参评学生2026年1月11日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2247518722@qq.com,邮件以“学号+姓名”命名,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史老师,办公室:9519


 

信息技术与人工智能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6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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