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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智学院关于做好2026-2027学年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审核人:发布时间:2026-07-24点击数:

学院各班: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办法》文件精神和学校《关于做好2026-2027学年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信息技术与人工智能学院2026-2027学年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2026-2027学年全日制普通在校本科学生和少数民族预科学生(包括2026级新生)。

二、认定机构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组织、管理全校资助对象认定工作。各学院成立以分管院领导为组长,班主任、辅导员、学生代表等人员参加的认定工作组,负责认定的具体组织和审核。

(一)成立认定评议小组:各学院以年级(专业或班级)为单位,根据学院实际情况成立若干个评议小组开展认定的民主评议工作。认定评议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应在年级(专业或班级)范围内公示。

(二)评议小组人员组成:组长由学生辅导员担任,成员由班主任、学生代表担任。认定评议小组成员中,学生代表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三、认定类型与标准

认定类型分为重点资助对象和一般资助对象两类。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通过学院民主评议的,可认定为重点资助对象:城市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烈士子女、持证残疾学生、城市低保边缘家庭学生、低收入农户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及经学院认定工作组认定需要重点资助的学生。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通过学院民主评议的,可认定为一般资助对象:本人或家庭遭受重大突发状况(主要指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意外事件、重大疾病等情况)经学院核实确无力支付在校期间必要的学习和生活费用,属于完成学业有困难的学生;民主评议小组结合家庭经济因素、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因素,通过家访、个别访谈、信函索证、大数据分析、民主评议等方式,根据实事求是的原则认定需要资助的学生。

3.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认定为资助对象:学生或监护人未提出或未按规定提出认定申请的;学生或监护人提供相关信息不真实的;其他不符合学生资助对象认定要求的情形。

四、申请流程

1.申请认定2026-2027学年资助对象的学生如实填写《浙江财经大学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附件1),打印纸质版并手写签名后提交带班辅导员处作为认定审核依据,务必确保表内各项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手写签名

2.同时登录浙江财经大学学工系统如实填报个人情况并提交申请(2026级新生需先完成注册及个人信息填报),学工系统申请操作指南详见附件2。

3.提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22日中午12:00。如有疑问请添加咨询QQ群:656145743,备注班级、姓名、学号。

4.资助对象申请工作完成后,学院将严格遵循资助对象认定工作程序,周密安排,具体落实提前告知、学生申请、学院认定、结果公示、建档备案等工作。学院认定工作组将认真开展民主评议与调查核实,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平的原则,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家庭经济情况、特殊群体因素、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突发状况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等多方面因素,统一认定标准和尺度,实现资助对象精准认定。引导学生如实反映家庭经济困难情况,主动利用资助政策完成学业,同时充分尊重学生个人意愿,遵循自愿申请的原则。认定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取消认定资格,收回已资助资金,情节严重的,学校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信智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6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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