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各班:
为表彰先进,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促进学风和校风建设,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和通知,现将信智学院2026-2027学年综合测评工作安排如下:
一、测评对象
学院2023、2024和2025级普通本科学生。
二、测评依据
此次综合测评工作将根据学校制定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在广泛宣传动员的前提下,本着操作细则内容不与学校评选办法相抵触的原则,公平公正有序实施。
学校综合测评办法:
《浙江财经大学本科学生综合测评办法》(浙财大〔2022〕177号)
三、工作步骤
信智学院2025-2026学年本科生综合测评工作步骤、进程安排如下:
(一)申报(9月16日-9月28日)
学生依据《浙江财经大学本科学生综合测评办法》及《浙财大信智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附件2),在综合测评系统完成附加项申请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由班级综合测评工作小组负责在系统中审核。综合测评系统的学生用户手册见附件1,网页端入口放置学校门户,移动端入口放置微信浙财彩微。
系统使用过程中如遇问题,由各班长汇总后联系史老师。
(二)审核(9月16日-9月30 日)
学院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学生综合测评的组织实施;各班级成立综合测评工作小组,由辅导员、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及学生代表组成,在系统内对学生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各班综合测评总成绩和每位学生的名次进行公示。(无特殊情况,应于9月30日12:00完成班级统计、公示)
(三)公示(10月上旬)
学院对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和排名结果予以公示,若学生对测评结果有异议的,须在公示之日起5日内书面向所在学院提出,学院要及时复核并在收到书面意见起3个工作日内答复学生。
(四)备案(10月中旬)
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在10月14日前向学生处提交综合测评成绩汇总公布表。
四、组织实施
1.各班应高度重视综合测评工作,认真组织落实此项工作,负责此项工作的有关人员须认真学习综合测评办法,并严格按照规定操作;
2.各学生如实、认真填写申请,相关内容须填写齐备;各班须对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全面审核;
3.各班级综合测评工作小组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审核与公示。
信智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6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