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作者:审核人:发布时间:2013-03-04点击数:
各部门、各单位、学生各班:
根据《浙江财经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管理办法》(浙财院[2008]126号),经学生本人书面申请,转出、转入二级学院考核同意,教务处审核,报经学校主管校长批准,同意林芝等376名学生自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开始,从原专业转出,转入批准的专业学习。
请各部门、各单位自教务处发文后的一周内,及时办妥学生教学档案的交接手续。
附件: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学生转专业一览表
201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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