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了做好2012—2013学年本科学生科研成果的统计汇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2012年5月1日至2013年4月30日期间,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在校期间完成的各类科研成果,包括:
1.国内外公开刊物上发表的论文;
2.公开出版的著作(专著、编著、译著、编写等);
3.被授予专利权的科研成果;
4.其他经学校确认的科研成果。
二、报奖范围
2012年5月1日至2013年4月30日期间完成,按照《浙江财经学院本科学生科研课题管理与科研成果奖励办法》的通知(浙财院【2010】101号),符合报奖要求的各类成果(成果形式为论文的,需是发表在二级以上学术刊物上的学术论文)。
三、注意事项
1.科研成果属名单位必须是浙江财经学院,科研成果的第一作者必须是我校本科学生;
2.统计汇总的科研成果须提交原件1份、复印件2份;
3.报奖的成果提交原件1份、复印件10份,论文成果必须提供复制比。
4.请各二级学院科研秘书将本单位材料(含电子汇总表),于2013年5月17日前送交科研处。学校将根据浙财院【2010】101号文件,组织专家对符合条件的科研成果进行评优奖励。
5.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积极动员,及时、准确地做好此次统计汇总及成果奖申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