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各班: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浙江省教育厅下沙高教园区管委会《关于申报推荐开发区慈善救助对象的通知》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任何纪律处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成绩良好,积极上进;
5.必须是我校正式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特别是本人遭受重大疾病或家庭遭受重大灾害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名额分配及资助标准
资助金额为每人2500元。我院“助学助困”名额为1名。
三、申请办法
1.学生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向学院提出申请,并如实填写《杭州经济开发区慈善总会“助学助困”救助学生申报表》,于14日前将《救助学生申报表》(电子稿)、《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慈善总会“助学助困”救助学生汇总表》(电子稿)报送至邮箱376862489@qq.com,于15日中午前将《救助学生申报表》(纸质稿)交送至学院楼9507办公室。联系人:冯老师,电话:86735885,电子邮箱:37686248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