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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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学院桫椤心理工作站工作章程

来源: 作者:审核人:发布时间:2014-01-02点击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健康的心理是大学生圆满完成学业乃至日后成功步入社会的基础和重要保证。我院心理工作站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意见》、《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施纲要(试行)》文件为指导,面向全院学生实施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开展心理咨询服务,解决学生大学期间所遭遇的多方面心理问题,促进我院学生健康成长。

第二章      职责

第一条  及时了解、掌握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收集和报告学生中存在的一些显现和隐形的心理问题,针对性地做好心理问题学生的帮扶、救助工作,接受中心的指导和培训。

第二条  通过内部的培训与交流。提高工作站成员的业务素质,培养成员的服务水平。

第三条  通过策划并组织全院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增强同学们的心理素质,营造心理健康教育的良好氛围。

第四条  协助学院开展心理健康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促使大学生提高心理素质,健全人格。

第五条  提供个人特征、知识、能力和其他方面的测试和评价活动。

第六条  增强承受挫折和适应环境的能力,预防学生中各类偏差心里的发生,减少心理危机事件的出现。

第七条  开展与学生心理健康相关的其他社会实践活动,促使学生拥有健康的心理。

第三章 成员

第一条  申请入站的成员必须具备的资格 (条件)

(一)自愿要求加入。

(二)有爱心、热心并愿意奉献。

(三)思想端正、作风正派、严于律己、有高尚的道德品质。

(四)遵守本工作站章程。

第二条  本工作站成员的义务

(一)积极有效的完成工作站所发布的工作和任务。

(二)认真学习心理学知识,并应用心理学知识服务同学。

(三)与站内人员互帮互助、密切协作。

(四)遵守本工作站章程及有关规则,执行本站决议。

第三条  本工作站成员的权利

(一)有权利参加工作站任何工作岗位的竞选。

(二)对于工作站举行的各项活动有优先参加权。

(三)接受心理学知识学习、培训的权利。

(四)对本站的组织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批评与建议、意见的权利。

第四条  成员如有违法乱纪或损害工作站形象的言行,一经发现并证实即由理事会讨论是否予以除名,并将除名者上报有关部门。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一条  基本机构:

本工作站设站长、副站长各1名,由院学办与众心理工作站成员推选产生;成员由我院部分学生组成。

第二条  基本职责:

(一)站长职责:对内作为工作站的第一负责人,全面负责工作站的工作,对外则代表桫椤心理工作站;支持并负责开展工作站的活动,召开工作站工作例会,按学院要求,研究制定工作站的总体工作计划并组织具体实施;领导工作站全体干事开展有利于学生健康的活动;督促与帮助副站长处理有关问题;认真组织并做好工作站成员的思想工作。

(二)副站长职责:协助站长处理工作站的日常工作;协调各工作站成员之间的关系;参与工作站各项工作的分配与工作完成后的审核工作;在特殊或紧急情况下全权行使站长权力。 

第五章   组织制度事项

第一条  每学期初,工作站制定工作发展计划,以及根据具体情况制定计划,开展实施。

第二条  各工作成员在每学期期末上交本学期工作报告总结,上交至站长处审核备案。

第三条  分管活动的成员应认真做好工作总结,并仔细归档。

第六章  值班安排与值班人员职责

第一条  所有值班人员应遵守规定的值班时间。值班地点:信息学院楼。

第二条  值班人员应该严守值班时间,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在值班时若遇紧急事务,须经服务站站长同意后方可离开。因故离开半小时以上者须在值班日志上做出书面说明。遇事提前向服务站站长请假,假条需有站长签字,如有必要可安排其它人员代班。

第三条  值班人员必须详细做好值班记录,并同时整理好广大师生对本心理咨询室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站长反映。

第四条  值班人员应保持高度责任心,热情接待工作电话及来访者。认真解答来访者提出的问题,在值班日志中做好记录并提示相关人员。

第五条  值班期间发生突发事件必须及时处理,重要情况请示站长,必要时立即向主管或有关部门报告。

第六条  值班人员要严格维护心理服务站的形象,不得在办公室吸烟、打牌、下棋、酗酒以及从事其他与值班无关的活动,严禁在办公室进行任何违反该部门规定的活动。

第七条  站长负责考勤并如实记录,主席团干事?负责监督值班情况。

第八条  值班结束时,值班人员要将办公室打扫干净,保持物品整洁、完好,关好门窗后方可离开。

第七章  外来人员规定

第一条  值班人员进入心理服务站必须接受站长监督,不得从事与值班无关的活动。

第二条  外来办事人员按顺序找工作人员,不得在办公室内大声喧哗、吵闹,影响其他人员工作。

第三条  外来人员应在办完事之后及时离开办公室,不得无故在办公室内逗留。

第八章  考核办法

第一条  考评宗旨:追求更好、更高的服务。

第二条  考评原则:公平、公正、公开、客观。

第三条  考评部门:站长负责组织实施考评工作。

第四条  值班人员考核:

(一)值班人员为各工作站干事

(二)值班人员考核纳入工作的月度考核。

1、值班迟到或早退者一次扣3分;

2、未能值班且未能及时申请调换,导致无人值班者每次扣10分;

3、未遵守值班人员守则者每次按情节严重扣5-10分;

4、应参加会议无故旷会者一次扣5分;

5、工作中出现失误,按情节严重程度一次扣5-10分;

6、未完成站长分配任务一次扣5分,上限为20分,扣完为止。

第九章 奖惩制度

第一条  各月考核分数累加作为学期总分,以分数高低评出优秀工作者3名。

第二条  为提高组织纪律性、增强时间观念,对于本工作站人员无故不参加会议,一学期超过三次者,给与免职。

第三条  不积极参加本站工作,对于站长或者副站长分配的任务经常性不完成者,或者完成不认真、拖沓、敷衍了事者,给与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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