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财经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管理办法》(浙财大〔2022〕138号),为做好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招生专业
学院招生专业为“大数据统计方法与应用”,详细信息如下:
一级学科 |
学院代码、名称 |
专业代码、名称 |
研究方向 |
第一导师 |
统计学 |
006 信息技术与人工智能学院 |
0714Z7 大数据统计方法与应用(授理学学位) |
01 大数据分析算法与应用 |
张帅、张文宇、张志强、陈远高、林剑、隆清琦、彭娟娟 |
02 大数据挖掘技术与应用 |
03 大数据统计分析理论与应用 |
04 复杂系统建模与优化 |
*由于招生计划紧张,招生专业目录上的导师不能确保招生,考生务必在报考前咨询导师。
二、报考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有较好的综合素质,具有从事科学研究的强烈愿望和顺利完成博士学业的良好条件。
2.已获得硕士学历或学位,或为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前须取得);往届硕士毕业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确有特殊学术专长和突出科研能力的可适当延长至40周岁。
3.英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英语六级成绩425分及以上;专业英语四级成绩合格及以上;雅思成绩(IELTS)5.5分及以上;托福(TOEFL)成绩80分及以上;在母语为英语的国家或地区参加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并获得学位;在SCI、SSCI等国际期刊以第一作者(含导师第一、学生第二作者,或学生为通讯作者,下同)发表过学术论文。
4.专业理论基础扎实,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科研能力,近3年至少有1项代表性科研或实践成果(学术论文、学术著作、研究课题、科研奖励、咨政报告、专利、学科竞赛等)。
5.两名学科领域内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7.报考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全脱产在校学习,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须转入我校。
三、申请程序
1.报名(2024年12月28日至2025年3月15日)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浙江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系统”(http://yjsfwpt.zufe.edu.cn/boshi),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所有网报信息字段,特别是学籍学历信息必须填写准确、完整)。在2025年3月15日前缴纳报名费用,并将缴纳凭证网上提交至报名系统。考生须在报名系统里以PDF文件形式提交电子材料:
(1)《浙江财经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从“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gs.zufe.edu.cn)-公共服务-常用下载”中下载或从报名系统内下载);
(2)学历学位材料:
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录取后须补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完成学历学位审核后方可报到注册;已取得硕士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最后学历学位在境外获得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
(3)有效居民身份证;
(4)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论文目录等内容);
(5)硕士课程成绩单,须加盖就读学院公章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6)英语水平相关证明材料;
(7)个人陈述(含对报考专业的认知、拟定的研究计划、已获得的科研成果等,3000字左右,格式不限);
(8)个人科研和实践成果清单,并附相关成果证明;
(9)报考学科领域内2名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从“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gs.zufe.edu.cn)-公共服务-常用下载”中下载或从报名系统内下载);
(10)体格检查表(体检应在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三个月以内有效,体检标准参照高考体检标准)。
2.资格审查与材料评价(4月上旬)
学院成立“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小组,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将初审通过的考生材料交由拟接收导师审核;
拟接收导师作为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对考生的学术能力、学术道德等进行审核,对申请人给出书面评价意见,并反馈学院。
学院考核小组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价,根据考生的学习成绩、参与各类科研实践情况、硕士论文、发表文章、取得的科研成果以及获奖等,给出百分制审核成绩(成绩在60分以下者不能入围综合考核)。按照材料审核成绩择优确定入围综合考核考生名单,并报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并公示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
经研究生院审核申请人材料后,统一公布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
3.综合考核(4月中旬)
(1)学院考核小组,负责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术水平、研究潜力等方面的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全程录音、录像,其中面试环节不得少于 30分钟。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成绩在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不通过者不予录取。综合考核成绩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学院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综合考核办法另行通知。
4.录取(4月下旬)
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根据学院招生计划、材料审核及综合考核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审核、汇总名单及相关材料,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主管部门。
四、信息公开与监督
1.申请-考核制研究生招生工作秉承“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程序透明、操作规范。学院所有关于“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的报考、考核及录取等信息均在学院官网研究生招生栏目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发布。
学院、学校研究生院对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全面监督,并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2.考生对招生录取过程产生异议,可向学院质疑,学院负责向考生做出必要解释。考生如不接受解释,可向学校提出申诉。对申诉和投诉问题经查证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
3.学院申诉渠道为:电子邮箱xzxyjw@zufe.edu.cn、电话0571-86735858。
五、其他
1.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生的招生名额与硕博连读招生名额统筹使用。学院博士生招生计划名额以研究生院公布的招生目录为准。
2.对弄虚作假者或有学术不端行为者,不论何时查实均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3.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信智学院负责解释。本细则内容若与上级相关文件规定的条款不符,以上级文件为准。其他未尽事项以浙江财经大学《浙江财经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为准。
学院网址:https://info.zufe.edu.cn
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571-87557421
邮箱:info@zufe.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