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通知
研究生通知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研究生通知  >  正文

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审核人:发布时间:2025-09-14点击数:

信智学院研究生:

为了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促进学校优良学风形成,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现将2024-2025学年评奖评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类别、条件及名额

(一)学业奖学金

参评对象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档案转入我校的所有全脱产学习全日制在读研究生。评定条件参照《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附件1)及学院制订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

1.新生学业奖学金标准

类别

等级

标准(元/年)

博士研究生

15000

硕士研究生

一等奖

12000

二等奖

8000

2.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

类别

等级

标准(元/年)

比例(%)

博士研究生

一等奖

18000

20

二等奖

15000

30

三等奖

10000

50

硕士研究生

一等奖

12000

20

二等奖

8000

30

三等奖

6000

50

注:学制为2.5年的2023级硕士研究生,奖学金减半发放。

(二)三好研究生

1.参评对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全脱产学习全日制非定向在读研究生。

2.评选条件参照《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定办法》(附件2)及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3.原则上以年级为单位按专业进行评定,评定比例不超过在校研究生人数的10%(不足1人取1人,超过1人按四舍五入计)。

(三)优秀研究生干部

1.参评对象:2024-2025学年在学生党支部、团支部、专业、班级、研究生会及各类研究生社团中担任职务的研究生。

2.评选条件参照《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定办法》(附件2)及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3.在校研究生会、业务指导单位为学校职能部门的研究生社团中担任职务的研究生,由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负责评定,评定比例一般不超过研究生干部总数的30%;在学院(研究院)学生党支部、团支部、专业、班级或业务指导单位为学院(研究院)的研究生社团中担任职务的研究生,以学院(研究院)为单位进行评定,评定比例一般不超过研究生干部总数的20%。

二、组织机构

1.学校成立研究生奖助学金、荣誉称号评审领导小组。评审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协调和监督全校评审工作,指导、检查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荣誉称号的评定和落实情况,并裁决有关申诉事项。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负责评奖评优工作的具体执行和落实。

2.信智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荣誉称号的申请、组织和初步评审等工作。

三、评程序

1.研究生本人如实填写各类奖项的申报表(详见附件3),经班长收集后统一上交至信智学院9号楼508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Xzyjs2025@163.com,命名格式:1.学业奖学金“班级+学业奖学金”;2.三好研究生 “姓名+三好学生”;3.优秀研究生干部 “姓名+优秀研究生干部”,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12:00,逾期不再受理

2.信智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定标准对本院申请研究生进行初评,初评结果须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学业奖学金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荣誉称号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3.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汇总、审核申报材料后,提交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荣誉称号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审定,确定最终拟获奖名单并按规定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4.对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荣誉称号的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学院公示阶段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评审委员会将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学生对学院做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荣誉称号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附件:

1.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

2.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定办法

3.2024-2025学年各类评奖评优评审表及汇总表

4.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

信息技术与人工智能学院

2025年9月14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