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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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技术与人工智能学院关于申报2025年度研究生优秀科研成果奖学金的通知

来源:研究生办 作者:彭路遥审核人:彭路遥发布时间:2026-04-08点击数:

全院各研究生:

根据学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关于申报2025年度研究生优秀科研成果奖学金的通知》及《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励学奖学金管理办法》(浙财大〔2025〕6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财经×科技”融合发展特色与研究生培养工作实际,为激励全院研究生潜心治学、深耕科研、勇于创新,切实提升科研成果质量,现就我院2025年度研究生优秀科研成果奖学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请全体符合条件的研究生认真研读、按时申报。

一、申报对象

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档案转入我校,且在我院全脱产学习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二、奖励设置

学校设置一、二、三等奖,拟评定约15项,具体奖项根据参评成果质量确定,参评成果不理想的,奖项允许空缺。我院将严格按照学校要求,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助力研究生争取荣誉、彰显我院科研实力。

三、申报条件

申请者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且成果需符合学校相关规范:

1.科研成果在一级B及以上期刊发表(结合我院学科特色,优先认可与人工智能、信息技术、财经科技融合相关的高水平期刊成果,如我校《财经论丛》等一级B及以上期刊发表成果);

2.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不含外观专利、实用新型专利,优先认可人工智能算法、信息技术应用等相关领域的发明专利);

3.研究报告获得省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优先认可与财经科技融合、信息技术赋能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的研究报告)。

补充说明:以上成果需为评奖前一自然年度正式发表或授权,当年毕业研究生成果截止至本通知发布当日;成果需以浙江财经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研究生为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排名第一),严禁弄虚作假、伪造成果,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

四、申报程序及要求

1.个人申报:优秀科研成果奖励每人限报1项,由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如实填写《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表》(见附件1)1份,并提供成果复印件3份(包含封面、全刊目录、正文和封底);若文章被收录,需额外提供收录证明1份。所有材料需真实、完整、规范,不得涂改。

2.学院审核:请各位研究生于2026年4月13日前(逾期不再受理),将所有申报材料(纸质版)提交至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519,电子稿发送至指定邮箱,邮箱地址:1587335395@qq.com,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2025研究生优秀科研成果奖+姓名+专业”。学院将组织专人核实申请者基本资格和科研成果真实性、规范性,填写《浙江财经大学2025年度研究生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

3.学校评审:学院将于2026年4月14日前完成材料审核汇总,按学校要求将所有申报材料(纸质稿与电子稿)上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后续学校评审、公示、表彰等环节,将另行通知相关申报研究生。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彭路遥(研究生辅导员)、杨欣宇(兼职辅导员)

联系电话:0571-86731832

办公地点:9号楼519室

学校联系人:曹老师 0571-87557136

六、其他说明

1.请各位研究生高度重视此次申报工作,认真对照申报条件梳理个人科研成果,严格按照要求准备申报材料,确保材料齐全、规范。

2.各研究生导师应积极指导学生申报,严格审核学生申报成果的真实性和质量,助力学生提升申报竞争力。

3.请各位研究生相互转告,确保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均能知晓并参与申报,切实发挥奖学金的激励导向作用,推动我院研究生科研工作再上新台阶。

附件:

1.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表

2.浙江财经大学2025年度研究生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汇总表

信息技术与人工智能学院

2026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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