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全体研究生: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定办法》(浙财大〔2025〕274号)、研工部《关于举办第十二届研究生“卓越之星”评选通知》要求,现启动我院研究生“卓越之星”申报工作。请符合条件的同学于2026年10月13日16:00前完成报名并提交申报材料给各班班长,逾期不予受理(2023级博士可直接提交至兼职辅导员处)。
一、参评对象
2024-2025级在读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2023—2025级在读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
二、评选名额与奖励标准
我院拟推荐硕士候选人1名、博士候选人1名。全校拟评选“卓越之星”3人(博士研究生1人、硕士研究生2人),每人奖励5000元;拟评选“卓越之星”提名奖3人(博士研究生1人、硕士研究生2人),每人奖励2000元。
三、参评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思想积极上进,身体健康,品行端正。
(二)学习成绩优良,具有较高的文化素养和实践创新能力。三、四年级研究生曾获一等学业奖学金;二年级研究生曾获二等及以上学业奖学金(不含新生奖学金)。
(三)在校期间至少取得以下两项成果:
1. 担任研究生干部,曾获校级优秀研究生干部及以上荣誉称号;
2. 在社会实践、公益活动、创新创业等方面有突出事迹;
3. 积极参加各级各类竞赛活动,获得校级及以上奖项或荣誉;
4. 硕士研究生在二级A及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博士研究生在一级A及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
参评成果须在硕士或博士相应学段内取得,署名须为我校,成果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7日,认定标准参照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执行。研究生在规定学制年限内可多次参评,但已获奖成果不得重复申报使用。
四、申报材料
申报人须按学校通知要求准备以下材料:
1. 研究生“卓越之星”候选人推荐表;
2. 候选人事迹简介,约1000字;
3. 候选人个人生活照片,形象清晰、图片大小1MB以上,仅提交电子稿;
4. 候选人个人简况,约100字,须包含个人座右铭;
5. 候选人个人简历;
6. 诚信承诺书。
推荐表、诚信承诺书等表格请使用学校通知配套附件。
五、申报方式与截止时间
(一)报名信息。申报同学须于2026年10月13日16:00前将完整的报名材料信息发送至各班班长。,
(二)审核材料。10月14日16:00前,各班班长审核无误后提交给兼职辅导员杨欣宇邮箱:1587335395@qq.com。邮件标题统一为“报名2026研究生卓越之星+班级”,逾期不予受理。
六、后续评选安排
学院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初步推荐人选后在院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学校要求择优推荐候选人。学校随后组织复审、宣传投票、现场评审及审定公示。
信息技术与人工智能学院
2026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