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办法》文件精神,现将2025-2026学年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2025-2026学年全日制普通在校本科学生和少数民族预科学生(包括2025级新生)。
二、认定机构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组织、管理全校资助对象认定工作。学院成立以分管院领导为组长,班主任、辅导员、学生代表等人员参加的认定工作组,负责认定的具体组织和审核。
(一)成立认定评议小组:以各年级、专业或班级为单位,根据学院实际情况成立若干个评议小组开展认定的民主评议工作。认定评议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在年级、专业或班级范围内公示。
(二)评议小组人员组成:组长由学生辅导员担任,成员由班主任、学生代表担任。认定评议小组成员中,学生代表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三、认定类型与标准
认定类型分为重点资助对象和一般资助对象两类。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通过学院民主评议的,可认定为重点资助对象:城市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烈士子女、持证残疾学生、城市低保边缘家庭学生、低收入农户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及经学院认定工作组认定需要重点资助的学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通过学院民主评议的,可认定为一般资助对象:本人或家庭遭受重大突发状况(主要指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意外事件、重大疾病等情况)经学院核实确无力支付在校期间必要的学习和生活费用,属于完成学业有困难的学生;民主评议小组结合家庭经济因素、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因素,通过家访、个别访谈、信函索证、大数据分析、民主评议等方式,根据实事求是的原则认定需要资助的学生。
3.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认定为资助对象:学生或监护人未提出或未按规定提出认定申请的;学生或监护人提供相关信息不真实的;其他不符合学生资助对象认定要求的情形。
四、申请流程
1.申请认定2025-2026学年资助对象的学生如实填写《浙江财经大学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附件1),并提供辅助说明材料(上一学年认定过的同学如家庭经济情况无较大变动的无需提供辅助说明材料)。开学后提交学院作为认定审核依据。同时登录浙江财经大学学工系统填报个人情况并提交申请(2025级新生需先完成注册及个人信息填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23日下午17:00。学工系统申请操作指南详见附件2。
2.申请资助对象的学生请于2025年9月23日前将《浙江财经大学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及必要的辅助说明材料(纸质材料)送至办公室带班辅导员处,同时将《浙江财经大学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相关材料的扫描电子版发送到学院助困工作站邮箱work_for_students@163.com。如有疑问请添加咨询QQ群:656145743,备注班级、姓名、学号。
3.资助对象申请工作完成后,学院将严格遵循资助对象认定工作程序,周密安排,具体落实提前告知、学生申请、学院认定、结果公示、建档备案等工作。学院认定工作组将认真审核认定评议小组申报的资助对象初步评议结果,经民主评议、调查核实且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所有《浙江财经大学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资助对象汇总清单、学院资助对象认定情况说明(经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上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同时,在9月26日之前完成资助对象认定系统审核,相应纸质原始辅助材料汇总学院备案存档。
4.学院将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平、精准摸排的原则,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家庭经济情况、特殊群体因素、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因素、突发状况及其它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因素,从客观实际出发,统一认定标准和尺度,确保公平公正。既要引导学生如实反映家庭经济困难情况,主动利用资助政策完成学业,也要充分尊重学生个人意愿,遵循自愿申请的原则。同时加强信息管理,重视隐私保护。在认定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取消贫困生资格,收回已资助资金。情节严重的,学校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信智学院助困工作站
202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