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各班:
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和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浙学助〔2025〕4号)文件精神,及学校《关于做好2025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现将我院2025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标准和申请条件
1.资助标准:本专科生(含预科生,不含退役士兵学生)国家助学金分设两档,一档资助标准每生4900元/学年,二档资助标准每生3100元/学年。国家助学金按月足额发放。
2.基本申请条件:
(1)适用对象为2025-2026学年学校认定的资助对象;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3.退役士兵只享受退役士兵助学金,不能参评国家助学金。
二、名额分配
根据省财政厅、教育厅2025年下达名额,根据各学院2024-2025学年认定的重点资助对象与一般资助对象情况,我院一档名额为51人,二档名额为98人。
三、评审要求
1.学院将成立国家助学金评审小组,小组成员不少于7人,成员包括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辅导员、班主任代表、学生代表,根据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评审。
2.因国家助学金一档名额较去年减少,且少于我院“重点资助对象”总数,学院评审工作将更加严谨细致,严格评审程序,综合考虑学生家庭情况、在校情况、已获其他资助情况,做到“最困难学生”优先获评国家助学金一档。
3.学院初评国家助学金获得学生名单,将报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并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如师生有异议,评审小组应在接到异议材料的2个工作日之内予以答复。
4.若有其他问题联系学院资助工作负责人史老师,联系电话:0571-86731938,电子邮箱:2247518722@qq.com。
浙江财经大学信息技术与人工智能学院
202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