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和规范化建设要求,进一步规范技能人才评价考评人员管理,健全考评人员培训、考核及持证上岗制度,加强专业化考评人员队伍建设,持续提升技能人才评价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技能人才评价考评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和〈浙江省技能人才评价质量督导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26〕11号)及《浙江省技能人才评价管理服务中心关于做好2026年度技能人才评价考评人员和质量督导员培训考核工作的通知》(浙技评〔2026〕7号)等文件精神,现面向全省开展2026年度互联网营销师考评人员培训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日期安排
等级 |
考核日期 |
职业(工种) |
考评员 |
10月18日 |
互联网营销师(直播销售员) |
|
10月18日 |
互联网营销师(视频创推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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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8日 |
互联网营销师(商品选品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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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9日 |
互联网营销师(直播销售员) |
二、申报条件
1.基本条件
年龄不超过70周岁,身心健康,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热爱技能人才评价工作,恪守职业道德、廉洁奉公、坚持原则;熟悉技能人才评价政策法规、职业标准与考评技术。
2.分类申报条件
(1)考评员:须具有二级(技师)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或者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掌握本职业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
(2)高级考评员:须具有一级(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技能等级)或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取得考评员资格1年以上且参与3次以上考评工作,在本职业领域具有丰富的理论知识、操作技能和考评工作经验。
三、培训考核安排
1.培训内容
(1)通用知识培训:包括技能人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和规定、国家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命题技术、职业道德、工作守则、工匠精神等。
(2)专业技能培训:包括本职业评价标准规范,职业理论知识、岗位技能要求,考评技术方法、考评工作程序、技术规范、评分标准等。
2.培训考核方式
(1)培训方式:采取线上教学与线下集中授课相结合方式,累计不少于48学时,其中线下集中培训不少于16学时。培训形式包括集中授课、现场模拟、集中研讨、分组讨论等。
(2)考核方式:
通用知识:实行全省统一题库,采用开卷上机考试方式,考试时间90分钟。专业技能:考核题目由我中心按要求自行命题,考核时限不低于 60 分钟。考核实行百分制,两科目成绩均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为考试合格。
考试合格人员由所属技能评价(鉴定)中心赋码,评价机构制证并颁发技能人才评价考评人员证卡,个人信息纳入浙江省考评人员数据库。完成赋码日期即是证卡起始日期,有效期为三年。
3.培训安排
培训时间:2026年10月9日-10月17日(线上课程32学时,线下课程16学时),其中线下集中培训时间:2026年10月16-17日
培训地点:浙江财经大学下沙校区(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8号)9号楼
4.考核时间安排
2026年10月18日(周日)和2026年10月19日(仅互联网营销师(直播销售员),周一),根据具体的报名情况来开展。
通用知识考核 9:00-10:30
专业技能考核10:45-12:45
5.培训费用
1980元/人(含培训费、资料费、考试费)
四、报名流程
请于2026年10月8日前登录浙江省职业能力一体化工作系统——专家培训报名(搜索浙江财经大学)进行报名( https://zynl.rlsbt.zj.gov.cn/002/client/index3.jsp )

五、其他说明
1.报名人员请务必确认符合条件,并提供真实有效信息。
2.培训期间须严格遵守培训班相关管理规定,无特殊情况不得迟到、早退、旷课,如需请假需提前联系培训班助教老师。
3.其他未尽事项,请与我们联系:姜老师0571-86731086
浙江财经大学互联网营销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中心
202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