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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财经学院关于完善2013年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来源: 作者:审核人:发布时间:2012-10-16点击数:

 

各学院、部门:

    我校2013年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系统填报完成时间截止到20121022日(周一),逾期不予受理。1015日至22日可以继续完善申请书,请各位老师按照填报说明要求准时提交,学校评审入围名单请咨询学院科研秘书。

    注意事项1. 请各位老师检查申报书有无与历年省基金申报项目重名情况,如有同名申报请务必修改。

      2. 在读研究生不可以申请省基金账号,不可以作为主要成员参加,符合会员资格的人员必须以主要成员参加申报。请检查项目成员是否存在上述情况。

       3. 根据省科技厅有关规定,项目申请人不得同时在省级科技计划(含自然科学基金)中重复申报或分别申报项目。

       4. 请完善个人信息,个人前期成果是项目评审的依据之一。

       5. 项目经费比例参照申报要求填写,其中管理费3%,最高3000元。

       6. 预期成果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保证项目正常结题。

       7. 申报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学院科研秘书统一汇总,集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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