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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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2级本科生大类培养分流及专业(类)准入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作者:审核人:发布时间:2022-04-20点击数:

各学院:

据《浙江财经大学本科生大类分流及专业准入准出实施办法》(浙财大〔2022〕62号),结合2022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制订2022级本科生大类培养分流及专业(类)准入实施方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对象

各学院本科大类(专业)(含文华学院、盈阳学院)

、制订要求

1.参考上一年级本科生大类培养分流及专业(类)准入实施方案,结合操作性拟定。

2.第一学期(不含)以后分流的大类不建议采用高考分为依据。

3.分流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必须写明成绩相同时比较方式。

4.准入/分流条件如有课程要求,须与2022级培养方案保持一致。

5.第3学期的准入条件如有列出课程要求,建议不选用第1学期开设的课程。

6.课程成绩或绩点统一按学分加权平均计算,如有例外请单独标注(若使用平均成绩,请注明是算术平均成绩还是加权平均成绩

、报送安排

请各学院在519前完成实施方案(电子+纸质)报教务处(联系人:吴老师,电话:87557063)。


教务处

2022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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