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各班:
根据《浙江省“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组委会 关于组织开展第七届浙江省“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校第七届浙江省“十佳大学生”候选人推荐工作安排如下:
一、推荐对象
2021年6月30日前在籍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和本科生(含东方)。
二、推荐标准
在思想道德、学业科研、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社会工作等方面表现突出,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体条件有:
1.政治坚定、刻苦学习。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相统一,坚定“四个自信”、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立志听党话、跟党走,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遵纪守法,尚荣知耻,奉献祖国、奉献人民。刻苦学习知识技能,积极参加科研创新活动,学业成绩优异。
2.立志成才、报效祖国。立志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在逆境中顽强拼搏、自立自强、 奋发成才、好学不辍。助人为乐、见义勇为,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立志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而努力奋斗。
3.创新创业、服务社会。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能力,在学科、体艺、发明创造等各类竟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综合素质突出。积极组织和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疫情防控工作或其他社会活动,获得显著社会效益。
三、推选程序
各学院(含东方)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推荐1名候选人,学校组织专家遴选,从中选出2名候选对象报送,参加全省高校的遴选。
四、材料报送
请申请学生于2021年5月10日16:00前,将相关申请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zxb504@163.com。材料包括:
1.申报表(见附件1,报送时以“班级+学号+姓名”命名)
2.事迹材料(3000字左右,主要介绍自己的典型事迹和突出表现)
3.辅助材料(获奖证明等相关材料)
如有不明事宜,请联系学生工作办公室李老师。
信息管理与人工智能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