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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学院学生荣誉称号申请办法

来源: 作者:审核人:发布时间:2013-12-04点击数:

浙财大信【2013】8号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调动广大学生工作、学习积极性,促进我院学风、院风建设,根据学校的有关办法,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院级荣誉称号评比条件、指标

(一)优秀学生干部

1、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用于奖励积极参加学生工作的学生干部。

2、评比条件:(1)担任寝室长(含)以上学生干部;(2)学年考核优秀。(3)学年本人寝室卫生成绩均为B(含)以上。

3、评比指标:

院学生机构由学院评审组根据各学生机构活动组织开展及工作总结情况给予一定的名额。

班 级:班级量化考核列年级前三位者获4名,列年级最后一位不给名额,列其他位次获2名(寝室长需过半)。

(二)学生活动积极分子

1、 学生活动识极分子用于奖励在日常学生活动中表现活跃者,具体可分为文艺活动积极分子、体育活动积极分子、社会活动积极分子。

2、评比条件:1、学年无不及格课程;2、在相关领域表现积极;3、社会活动积极分子不担任班委及院学生机构副部长以上学生干部职务。4、学年本人寝室卫生成绩均为B(含)以上。

3、评比指标

(1)文艺活动积极分子:

院艺术团,按以下累加:校级集体一等奖5名、集体二等奖4名、集体三等奖3名,个人三等奖(或前六名)以内1名(下称院标)。

班 级:在学院组织的文艺比赛中获奖,班级集体一等奖3名,集体二等奖2名,集体三等奖1名,个人三等奖(或前六名)以内1名(下称班标)。

(2)体育活动积极分子:

院运动队,参照院标。

班 级:参加校运动会获奖,个人或集体项目获前六名(每人限获1名);参加院体育赛事获奖,指标参照班标。

(3)社会活动积极分子:

院学生机构:由学院评审组根据各学生组织非申报类活动项目组织开展及工作总结情况给予一定的名额。

院学生机构各部:学生活动申报项目评审优秀者获3名,良好者获2名,合格者获1名。

级:班级量化考核列年级前三位者获3名,列年级最后一位不给名额,列其他位次获1名。

(三)优秀新生班导

1、优秀新生班导荣荣誉称号用于奖励积极参加新生班导工作的学生。

2、评比条件:所带新生班级量化综合测评排名列年级前四名;学年本人寝室卫生成绩均为B(含)以上。

(四)优秀生活园区工作者

1、优秀生活园区工作者用于奖励积极参加园区的学生,包括园区部门工作人员和班级生活委员;

2、评比条件:(1)工作认真负责,成效明显。(2)无不及格必修课程;(3)学年本人寝室卫生成绩均为B(含)以上。

3、评比指标:10名。

(五)学习进步奖

1、为鼓励学习困难学习克服学习障碍,帮助学生树立学习信心,特设立学习进步奖和学习进步显著奖。

2、学习进步奖条件:本学年无不及格课程,上学年不及格学风在6分以上;

3、学习进步显著奖条件:本学年无不及格课程,上学年不及格学风在12分以上;

二、校级荣誉称号评比指标

1、优秀学生干部指标的10%(取整)留给院学生会,其余名额在班内分配;

2、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评比指标在按班级数平均分配名额不足的情况下,优先分配顺序参照:(1)量化考核排名先后;(2)年级高低。

3、同类荣誉称号校、院级不兼评。

三、本办法自即日起实施,由信息学院学办负责解释。

           

                                                            2013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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